桃園稅務局提醒:土地未過戶就賣,恐遭重罰!
作者:管理員
2025-05-08 ‧ 44次閱讀
桃園稅務局提醒:土地未過戶就賣,恐遭重罰!

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,購買土地後若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便進行買賣,將面臨雙重處罰的風險。依照《土地稅法》規定,未過戶即轉售屬於違法行為,除了被課以罰鍰之外,還可能因未申報房地合一稅遭到補稅與加罰。這種情況不僅耗費時間,還可能損失更多金錢,對買賣雙方都是潛在的法律風險。

桃園稅務局提醒:土地未過戶就賣,恐遭重罰!

未過戶就賣出的違法行為解析

根據《土地稅法》第54條,未完成過戶手續即進行土地轉售,稅務機關可依規定進行裁罰。過去違反此條例的罰鍰是固定為土地移轉現值的2%,但隨著法規調整,現行的罰款變更為「2%以下」的彈性罰度,將根據個案的情節輕重來裁定。

裁罰標準與金額計算

依據財政部最新修訂的「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」,罰款標準如下:

  • 土地移轉現值超過100萬元至250萬元者,罰0.5%;

  • 超過250萬元至500萬元者,罰1%;

  • 超過500萬元至1,000萬元者,罰1.5%;

  • 超過1,000萬元則罰1.8%。

若稽查過程中確認有「故意規避」的行為,則可以依上限2%進行裁罰。這代表若未按規定辦理過戶再行交易,除了違法之外,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。

房地合一稅的補稅風險

除了地方稅的罰鍰外,短期內買賣土地也可能牽涉到房地合一稅的問題。根據《所得稅法》的規定,民眾在完成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後,需在次日起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交易所得稅。如果未在期限內申報,稅務機關將依規定進行補稅與加罰,並且可能會依照未申報金額加計利息。

此舉形成了雙重受罰的風險:一方面是地方稅的土地稅法裁罰,另一方面是國稅局的房地合一稅補稅與罰款。

真實案例分享

稅務局舉例,納稅人小桃(化名)於2025年2月購入一戶透天厝,未完成過戶手續就遇到買家出價,他迅速訂約轉手,原以為能賺取一筆價差。然而,交易不僅被稅捐稽徵機關盯上,還收到裁罰通知,除了地方稅的罰鍰外,還需要繳交房地合一稅的補稅,這一筆交易讓他不僅未能獲利,還損失了大筆資金。

專家建議與避免風險的方法

面對未過戶就出售的交易風險,專家建議買賣雙方應確保交易流程合法,避免快速轉手的投機行為。具體建議如下:

  1. 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:確保土地或房屋已經過戶至自己名下再進行買賣。

  2. 了解相關稅務規定:包括土地稅法、房地合一稅的申報時間與罰則。

  3. 與專業人士合作:在買賣合約簽訂前,諮詢專業律師或稅務顧問,以避免潛在風險。

  4. 審核買賣條件:若遇到急售或價格明顯低於市價的標的,應更加謹慎檢查所有文件。

結論

未過戶即轉售土地或房屋,表面上似乎是快速套利的方式,但實際上潛藏著雙重罰款與法律風險。購屋者應確保交易流程完整,遵守法規要求,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與法律責任。